第十三章

最终,为了避免更坏的结果和彻底的身败名裂,陈浩接受了我的全部条件,庭外和解。

是我拟定的离婚协议。

地点就在我的律师事务所。

我把打印好的协议,放在了他面前。

条款很简单。

第一,我们名下那套婚房,虽然是陈浩婚前首付,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他是过错方,这部分财产全部归我所有。

他需要配合我,在三十天内完成过户手续。

第二,他婚后转移给孙倩倩的那笔钱,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全额追回,并作为对我的赔偿。

第三,他个人名下的存款、股票等资产,百分之七十归我,作为他婚内出轨对我的精神损失补偿。

第四,那五十万的“家暴赔偿”,以及账本上所有的欠款罚金,一分都不能少。

孩子我们没有,也不存在抚养权问题。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陈浩基本上是净身出户。

他看着协议,双手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王桂芬坐在他旁边,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十岁,头发白了大半,只是呆呆地看着协议,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签吧。”

我的律师把笔递了过去。

陈浩抬起头,通红的眼睛死死地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悔恨、不甘,还有一丝无法掩饰的怨毒。

“林雅,你真的一点旧情都不念吗?”

“你要做得这么绝?”

我笑了,笑得云淡风轻。

“陈浩,是你先不念旧情的。”

“是你先把我们三年的感情,折算成‘拖地5元’的。”

“是你自己,亲手把所有情分都撕碎了。”

“现在,我们之间,只剩下账本和协议。”

“我不是绝情,我只是在跟你算账而已。”

我的话,像最后一根针,刺破了他所有的幻想。

他终于认命了。

他拿起笔,颤抖着,在协议的末尾,签下了他的名字。

王桂芬看着儿子签了字,捂着脸,发出了压抑的呜咽声。

然后,轮到我了。

我拿过那支笔,没有丝毫犹豫,签下了我的名字:林雅。

这一次,当我写下这两个字时,心里感觉到的不再是民政局门口的冰冷和屈辱。

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

我站起身,没有再看他们母子一眼,转身走出了会议室。

窗外,阳光正好。

新的人生,开始了。